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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与保护作出要求。
《方案》明确,在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方面,加快传统医药类项目传承基地的建设,加强传承基地与院校合作,创新师承模式,鼓励获国家保密配方保护或专科特色的项目单位积极研发新产品,设立集中医诊疗、产品销售、养生体验于一体的康养馆(中心)。
《方案》还明确,鼓励省内职业院校积极打造非遗精品课程,会同项目保护单位创建一批演艺类、技艺类、医药类、民俗类研培实践基地。
稿件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网页链接:http://www.cntcm.com.cn/news.html?aid=197761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