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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赣江新区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文单位: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   日期:2022年03月29日   文章浏览击数:1323

解读人: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副局长谢沐

解读时间:2022年3月29日

解读政策:《赣江新区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双创”政策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新区创新创业,加快构建多样化人才集聚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促进新区双创事业发展,在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级新区和发达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双创政策20条。

二、政策主要内容有哪些?

该文件共5章20条,重点从“支持双创平台建设和发展、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开展融通创新活动”3个方面,通过后补助方式,多角度、全周期地扶持创新创业团队发展,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切实推动新区双创事业发展、提升新区营商环境。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双创平台建设和发展3大条。1.鼓励龙头、知名双创机构在新区建设运营双创平台,给予2年租金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年。2.对达到评定标准的重大双创示范平台,在租金补贴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建设资金补贴,3年每年30万元的运营补贴。3.设立双创平台孵化培育补贴。通过孵化高成长性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设立孵化基金等多种补贴方式鼓励双创平台孵化培育。

(二)支持创新创业项目团队7条。1.大学生创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扶持。2.科研人员创业按实际研发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3.优质双创项目落户。对参加国家、省、市(新区)入围决赛落户新区,分别给予20、10、5万一次性奖励。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双创项目聘用大学生按人数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5.成果突出奖励。双创项目首次年度营收达到100、200、400、800万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8、10、20万奖励。6.税收奖励。前三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新区地方留成部分按50%奖励。7.出行补贴。给予员工交通补助500元/月,每个企业最多可申请5人,期限2年。

(三)支持开展融通创新活动3条。1.鼓励引进中介服务机构。落户新区的中介服务机构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连续三年给予50%奖励。2.支持企业开展技术项目攻关。对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研发或引进新技术并实施成果转化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鼓励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创新创业。对于新区行业龙头企业培育或招引入驻的配套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含)以上、1000万(含)以上、2000万(含)以上,分别给予入驻企业5、10、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政策兑现说明

相关奖补政策延续期超过本措施有效期的,按本措施执行至延续期结束。已享受新区相关同类政策支持的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对重大创新创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政策每年集中申报兑现一次,由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赣江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赣江新区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